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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2005年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05-01-17

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美术类专业2005年招生简章 

    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凡报考我省普通高校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类专业的考生均要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
    一、招生院校(专业)
纳入全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本省院校专业和认可我省统一考试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各招生院校的招生专业及培养目标,主要专业课程设置等介绍请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由院校负责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中国美术学院等省内有关院校(系科)艺术类专业及省外本科院校(系科)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情况请见有关院校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符合上述条件,户籍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在招生考试中舞弊被取消报考资格或录取、入学资格,规定今年不准报考者;上一年受勒令退学及以上处分者;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
    考生先进行文化考试报名,然后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一)文化考试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本人凭学校或单位(街道办事处、乡政府)的学力证明或介绍信、身份证,于2005年1月10日--11日到当地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并领取由当地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浙江省2005年高校艺术类专业科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考生持《报考证》和身份证(或派出所附上同底照片的身份证明),于2005年3月5日—6日上午8:30---下午4:00到集中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或杭州师范学院的有关院校(考点)报名点办理专业考试报名,并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
浙江工业大学交通路线:乘3路、6路、12路、17路、26路、33路、58路、503路公交车到朝晖六区或德胜新村下。杭州师范学院交通路线:乘10路、11路、19路、815路、816路、303路公交车到翠苑新村下。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咨询报名,考生可就美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政策、各院校的招生情况向各招生院校咨询。为了方便考生,全省在杭州、宁波、温州、金华等市设立十一个考点,见下表:

考点(院校)

所在地

咨询电话

浙江工业大学

杭州

0571-88320032

宁波大学

宁波

0574-87600233

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

0571-88840668

浙江理工大学

杭州

0571-88495023

浙江科技学院

杭州

0571-85121710

浙江师范大学

金华

0579-2282245

杭州师范学院

杭州

0571-28865191

温州大学(筹)

温州

0577-86680800

浙江教育学院

杭州

0571-88213059

浙江树人大学

杭州

0571-88297025

浙江林学院

杭州临安

0571-63735830


    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温州大学(筹)、浙江树人大学、浙江林学院等六个院校(考点),报名期间在浙江工业大学体育馆设立报名点;浙江理工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科技学院、杭州师范学院、浙江教育学院等五个院校(考点),报名期间在杭州师范学院设立报名点。考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考点办理报名手续,参加考试。各院校不接受函报,也不再另行接受面报。考生须在2005年3月18日持《报考证》、身份证到办理过报名手续的院校(考点)领取准考证并熟悉了解考场规则和考场编排。考生选择考点只是参加考试,与填报志愿无关。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专业考试设素描、色彩两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素描50%、色彩50%。
    (二)考试范围及要求:1.素描: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要求:(1)造型准确(2)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3)画面构图完整(4)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要求:(1)造型准确(2)色彩关系准确(3)空间关系准确(4)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三)考试时间:2005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 素描
                    2005年3月19日下午1:30---4:30 色彩
    五、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一)文化考试:考生于2005年6月7日—8日两天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二)填报志愿:考生于2005年6月25日—26日上午,凭《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到办理文化考试报名的县(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填报志愿,考生可按浙江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允许填报的院校专业,按批次自行任意择校填报。
    五、录取
    (一)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省招办实行按志愿以综合总分(即:文化成绩的50%+专业成绩的50%)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参考有关单科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省招办实行必要的监督。对本省院校的本科、民办本科录取将以综合总分单独划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二)录取时艺术文科的数学分将按30%计入文化总分;艺术理科的数学分计入文化总分。
    附则:1、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教育部、文化部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2、此招生简章将在浙江招生网站上发布。

浙江招生网址:www.zjzs.net 

                                         二OO四年十二月

上一条: 浙江省2005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院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2005-01-17
下一条: 2005年艺术设计学院招生简章 200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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